本網頁位置:弊案 >
▼開南大學董事長 / 台聯黨立委 黃政哲,涉向公務員行賄,六百萬交保 -- (新聞系列)
資料來源:2006年08月25日 (蘋果日報)
【辛啟松 ╱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弊案,查出擔任華升上大營造總經理台聯立委黃政哲,和擔任副總經理的黃政哲之弟黃政宏,涉嫌向公務員行賄,昨將兩人約談到案。檢方偵訊後認為兩人涉嫌行賄,分別以六百萬及四百萬元交保。
涉圖利高鐵包商
檢調查出,黃政哲家族經營的華升上大營造,承包「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臺南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工程,今年七月遭檢舉勾結負責監造的昭凌工程公司人員,虛報完工日及浮報工程費,承辦公務員則在查核時放水,涉嫌圖利華升上大一千八百八十萬元以上。
檢調蒐證發現,華升上大二○○四年以八億九千六百萬元標得工程後,須在今年一月廿六日完工,否則每天須罰違約金八十三萬元,但負責監工的昭凌工程顧問公司,明知工程延宕卻謊報已完工。
(後註)︰(1) 黃政哲於2004年7月1日起開始擔任開南大學董事長,迄今(2011-10-12)已長達七年多,2006年8月黃政哲因為工程弊案遭起訴求刑九年,但他當時未辭去開南大學董事長職務,教育部與開南董事會都無作為。(2) 黃政哲於2005年2月1日起開始擔任台聯黨不分區立法委員,2006年8月25日因工程弊案遭起訴 ,台聯黨最後為顧及形象,於2007年2月8日把黃政哲開除立委資格。
【辛啟松 ╱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弊案,查出擔任華升上大營造總經理台聯立委黃政哲,和擔任副總經理的黃政哲之弟黃政宏,涉嫌向公務員行賄,昨將兩人約談到案。檢方偵訊後認為兩人涉嫌行賄,分別以六百萬及四百萬元交保。
涉圖利高鐵包商
檢調查出,黃政哲家族經營的華升上大營造,承包「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臺南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工程,今年七月遭檢舉勾結負責監造的昭凌工程公司人員,虛報完工日及浮報工程費,承辦公務員則在查核時放水,涉嫌圖利華升上大一千八百八十萬元以上。
檢調蒐證發現,華升上大二○○四年以八億九千六百萬元標得工程後,須在今年一月廿六日完工,否則每天須罰違約金八十三萬元,但負責監工的昭凌工程顧問公司,明知工程延宕卻謊報已完工。
(後註)︰(1) 黃政哲於2004年7月1日起開始擔任開南大學董事長,迄今(2011-10-12)已長達七年多,2006年8月黃政哲因為工程弊案遭起訴求刑九年,但他當時未辭去開南大學董事長職務,教育部與開南董事會都無作為。(2) 黃政哲於2005年2月1日起開始擔任台聯黨不分區立法委員,2006年8月25日因工程弊案遭起訴 ,台聯黨最後為顧及形象,於2007年2月8日把黃政哲開除立委資格。
▼ 涉高鐵弊案, 台聯黨立委黃政哲 6百萬交保 -- (內情揭露)
【2006年8月25日訊】〔自由時報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臺灣台南地檢署追查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官商勾結弊案,24日傳訊涉案包商華升上大營造總經理黃政哲(台聯桃園立委 )與其胞弟黃政宏兩人到案;傍晚南檢訊後,以黃氏兄弟共同行賄官員舞弊犯嫌重大,分別諭知以6百萬元與4百萬元交保。
昨天上午,黃政哲與黃政宏由律師團陪同到南檢出庭,由台北市調處調查員先行訊問,下午由承辦檢察官陳建弘複訊,當等候多時的黃氏兄弟親友得知兩兄弟共被諭知以1千萬元交保,原本只預帶數百萬元的親友,在短時間內籌出1千萬元為兩兄弟辦保。
檢調追查發現,擔任台聯不分區立委的黃政哲,其家族企業華升上大營造在國內承包許多大型公共工程,在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弊案部分,黃政哲與黃政宏涉嫌共同行賄交通部公路總局南工處官員與監造人員1百多萬元,雖然涉嫌收賄者有人招認也有人否認,檢調已查明賄款流向。
黃氏兄弟低調 否認犯行
據了解,檢調訊問時,黃氏兄弟均否認行賄犯行,因原本在國外的黃政宏返國接受調查,檢方才決定給予兩兄弟交重保的強制處分。當黃政哲步出南檢時,媒體欲上前採訪其回應,被其親友擋駕,迅速驅車離去。
檢調調查,由公路總局南工處第一工務段發包的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原是92年8月初由膺豐營造以10億1千多萬元得標,經第一工務段商議減價,雙方以9億9千多萬元簽約。
93年10月,膺豐施工進度接近5成,第一工務段與昭凌卻曲解契約工期計算方式,誣指膺豐延誤工期、片面與膺豐解約,同年12月,第一工務段對該工程重採「限制性招標」發包,讓華升以8億9千6百萬元得標。
華升施工後,完工日期訂在95年1月26日的多條道路瀝青混凝土舖設工程,華升並未完工,昭凌竟與華升勾結,報稱華升已如期完工,實際上華升直到2月底才完工,依每天違約金83萬元計算,華升免繳這筆違約罰款,獲得近1千5百萬元不法利益。
另在93年10月膺豐被解約前,已完成臨時沈沙池、排水溝等臨時排水設施,華升竟「占為己有」,到南科、台南安平附近工地拍類似排水溝照片,以請領原由膺豐應得的工程款,昭凌與第一工務段竟然放水,讓華升領得380萬元不法利益。
對於膺豐已完成部分表層有機物清理、運棄土方開挖、回填夯實等工程,華升同樣占為己有,溢領2千多萬元工程款。
檢調也查出,華升涉嫌在工務單位包庇下,以品質較差的級配取代較佳的,施作道路工程,獲取至少數千萬元不法利益,這些弊端,黃氏兄弟不會不知情。由於黃政哲在立法院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這起交通工程種種弊端,讓檢調人員憂心交通部任由立委予取予求。
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官商勾結舞弊案,除了包商立委黃政哲兄弟兩人共獲千萬元交保外,迄今一個多月來,已有3名涉案官員、5名包商人員遭收押。
臺灣台南地檢署追查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官商勾結弊案,24日傳訊涉案包商華升上大營造總經理黃政哲(台聯桃園立委 )與其胞弟黃政宏兩人到案;傍晚南檢訊後,以黃氏兄弟共同行賄官員舞弊犯嫌重大,分別諭知以6百萬元與4百萬元交保。
昨天上午,黃政哲與黃政宏由律師團陪同到南檢出庭,由台北市調處調查員先行訊問,下午由承辦檢察官陳建弘複訊,當等候多時的黃氏兄弟親友得知兩兄弟共被諭知以1千萬元交保,原本只預帶數百萬元的親友,在短時間內籌出1千萬元為兩兄弟辦保。
檢調追查發現,擔任台聯不分區立委的黃政哲,其家族企業華升上大營造在國內承包許多大型公共工程,在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弊案部分,黃政哲與黃政宏涉嫌共同行賄交通部公路總局南工處官員與監造人員1百多萬元,雖然涉嫌收賄者有人招認也有人否認,檢調已查明賄款流向。
黃氏兄弟低調 否認犯行
據了解,檢調訊問時,黃氏兄弟均否認行賄犯行,因原本在國外的黃政宏返國接受調查,檢方才決定給予兩兄弟交重保的強制處分。當黃政哲步出南檢時,媒體欲上前採訪其回應,被其親友擋駕,迅速驅車離去。
檢調調查,由公路總局南工處第一工務段發包的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原是92年8月初由膺豐營造以10億1千多萬元得標,經第一工務段商議減價,雙方以9億9千多萬元簽約。
93年10月,膺豐施工進度接近5成,第一工務段與昭凌卻曲解契約工期計算方式,誣指膺豐延誤工期、片面與膺豐解約,同年12月,第一工務段對該工程重採「限制性招標」發包,讓華升以8億9千6百萬元得標。
華升施工後,完工日期訂在95年1月26日的多條道路瀝青混凝土舖設工程,華升並未完工,昭凌竟與華升勾結,報稱華升已如期完工,實際上華升直到2月底才完工,依每天違約金83萬元計算,華升免繳這筆違約罰款,獲得近1千5百萬元不法利益。
另在93年10月膺豐被解約前,已完成臨時沈沙池、排水溝等臨時排水設施,華升竟「占為己有」,到南科、台南安平附近工地拍類似排水溝照片,以請領原由膺豐應得的工程款,昭凌與第一工務段竟然放水,讓華升領得380萬元不法利益。
對於膺豐已完成部分表層有機物清理、運棄土方開挖、回填夯實等工程,華升同樣占為己有,溢領2千多萬元工程款。
檢調也查出,華升涉嫌在工務單位包庇下,以品質較差的級配取代較佳的,施作道路工程,獲取至少數千萬元不法利益,這些弊端,黃氏兄弟不會不知情。由於黃政哲在立法院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這起交通工程種種弊端,讓檢調人員憂心交通部任由立委予取予求。
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官商勾結舞弊案,除了包商立委黃政哲兄弟兩人共獲千萬元交保外,迄今一個多月來,已有3名涉案官員、5名包商人員遭收押。
========================================================
▼ 高鐵沙崙站弊案,立委黃政哲等17官商遭起訴 --- (人無橫財不富,馬無野草不肥)
[東森新聞報] 記者林志文/台南報導 (2006年11月22日)
台南地檢署偵辦「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臺南沙崙站」工程弊案22日偵結起訴包括立委黃政哲、交通部高南處處長郭拱源等官商17人。檢方認為被告黃政哲以立委身分施壓官員,並以不正方法賄賂官員及相關工程監造顧問公司人員,並於所承包之工程偷工減料,以求獲得不正利益等情,涉及兩案共求處9年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被告郭拱源、蘇貴猛、郭福齡三人,分別身為公路總局高南處處長、副處長及第一工務段段長,屈服於承包商負責人之政治背景,未據實查核本身所負責之業務,及對下屬施加壓力,使得執行公務之公務員對於違法廠商大開方便之門,造成公共利益遭受巨大損害等情,請分別科處被告郭拱源有期徒刑10年、被告蘇貴猛有期徒刑6年、被告郭福齡有期徒刑8年。被告羅正旺身為公務人員,竟收取廠商賄賂,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其行為造成國家公共工程鉅額損失等情,請科處被告羅正旺有期徒刑12年。
另被告陳志良受黃政哲等人之指使,以不正方法賄賂官員及相關工程監造顧問公司人員,以求得不正利益,被告陳志良涉及三案,合計求處8年有期徒刑。
又被告馮世墩、劉健榮2人身為監造公司人員負有監造公共工程之任務,竟私相授受,圖利廠商,且犯後猶矢口否認犯行並無悔意等情,被告劉健榮請科處有期徒刑6年,而被告昭凌公司經理馮世墩涉及兩案遭求刑12年,另被告于中平、廖志聰、張世銘、康勝欽、田素萍、汪海等人,請審酌渠等犯後坦承犯行,請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臺南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另該工程第二、三、四標涉及詐欺等案件,另分案偵辦中)係為因應高速鐵路興建完成,配套發展之聯外道路系統,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工程係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局編列新臺幣13 億762萬1,847元預算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代為辦理公告招標、監督施工、估驗計價及結算驗收等事宜,係高速鐵路BOT案政府應辦事項之一。
本工程原由膺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92年8月5日以10億1, 580萬元得標,不久於同月18日以9億9,193萬3,6 76元簽約承作,不料膺豐公司於93年10月間施工進度已達46.92%之際(依據台灣省土木技師工會鑑定報告所得數據),承辦單位高南處及受委託監造昭淩公司仍逕以膺豐公司遲誤工期進度達11.21%為由解除原契約(膺豐公司因此對公路總局提出民事訴訟及對郭拱源提出偽造文書之刑事訴訟)。
屆此,後續工程所需經費大幅降低(依據比例,原工程費用未執行部分應僅剩5億餘元),惟高南處仍以「限制性招標」方式,由昭凌公司估算,於93年12月間以接近前次契約價格之9億2,220萬元底價重新辦理招標,同一時間,華升公司接獲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邀請,以優良廠商之名義參與投標。
不久,於同月底華升公司以8億9,600萬元得標,並於94年1月3日簽約承作。而郭拱源、蘇貴猛、羅正旺、郭福齡、于中平、廖志聰、馮世墩、曾資凱及劉健榮等人分別明知華升公司承作前開工程期間屢有未依圖說施工偷工減料、遲誤工程進度、浮報工程款項等情事,不過在黃政哲、黃政宏、陳志良等人請託及交付賄賂下,與華升公司員工張世銘、汪海、康勝欽、田素萍等人,竟共同或分別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不法犯意,違背公務員服務法、交通部公路總局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等法令、高南處與昭淩公司間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工作契約等規定,隱瞞上開違約舞弊情事,並配合製作不實監工日報、竣工報告、竣工圖及估價、驗收、結算等文件,致華升公司獲得不法利益近達1億元,且生損害於公路總局對於工程估價付款管理之正確性。
============================================================================
▼ 黃政哲貪污億元,檢方求刑9年
[民視新聞] (2006年11月23日)
立委黃政哲涉及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弊案,檢方22日偵結起訴,求處9年徒刑。
檢察官表示,黃政哲不僅利用立委身分施壓賄賂官員和顧問公司人員,還在工程中偷工減料、牟取暴力近1億元。
因此將擔任立委的華升公司負責人黃政哲,及交通部高南處處長郭拱源等16名官商提起公訴,並痛斥黃等人:「偷工減料行為實在很可惡。」 但黃政哲卻說︰不符事實。
台南地檢署偵辦「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臺南沙崙站」工程弊案22日偵結起訴包括立委黃政哲、交通部高南處處長郭拱源等官商17人。檢方認為被告黃政哲以立委身分施壓官員,並以不正方法賄賂官員及相關工程監造顧問公司人員,並於所承包之工程偷工減料,以求獲得不正利益等情,涉及兩案共求處9年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被告郭拱源、蘇貴猛、郭福齡三人,分別身為公路總局高南處處長、副處長及第一工務段段長,屈服於承包商負責人之政治背景,未據實查核本身所負責之業務,及對下屬施加壓力,使得執行公務之公務員對於違法廠商大開方便之門,造成公共利益遭受巨大損害等情,請分別科處被告郭拱源有期徒刑10年、被告蘇貴猛有期徒刑6年、被告郭福齡有期徒刑8年。被告羅正旺身為公務人員,竟收取廠商賄賂,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其行為造成國家公共工程鉅額損失等情,請科處被告羅正旺有期徒刑12年。
另被告陳志良受黃政哲等人之指使,以不正方法賄賂官員及相關工程監造顧問公司人員,以求得不正利益,被告陳志良涉及三案,合計求處8年有期徒刑。
又被告馮世墩、劉健榮2人身為監造公司人員負有監造公共工程之任務,竟私相授受,圖利廠商,且犯後猶矢口否認犯行並無悔意等情,被告劉健榮請科處有期徒刑6年,而被告昭凌公司經理馮世墩涉及兩案遭求刑12年,另被告于中平、廖志聰、張世銘、康勝欽、田素萍、汪海等人,請審酌渠等犯後坦承犯行,請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臺南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另該工程第二、三、四標涉及詐欺等案件,另分案偵辦中)係為因應高速鐵路興建完成,配套發展之聯外道路系統,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工程係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局編列新臺幣13 億762萬1,847元預算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代為辦理公告招標、監督施工、估驗計價及結算驗收等事宜,係高速鐵路BOT案政府應辦事項之一。
本工程原由膺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92年8月5日以10億1, 580萬元得標,不久於同月18日以9億9,193萬3,6 76元簽約承作,不料膺豐公司於93年10月間施工進度已達46.92%之際(依據台灣省土木技師工會鑑定報告所得數據),承辦單位高南處及受委託監造昭淩公司仍逕以膺豐公司遲誤工期進度達11.21%為由解除原契約(膺豐公司因此對公路總局提出民事訴訟及對郭拱源提出偽造文書之刑事訴訟)。
屆此,後續工程所需經費大幅降低(依據比例,原工程費用未執行部分應僅剩5億餘元),惟高南處仍以「限制性招標」方式,由昭凌公司估算,於93年12月間以接近前次契約價格之9億2,220萬元底價重新辦理招標,同一時間,華升公司接獲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邀請,以優良廠商之名義參與投標。
不久,於同月底華升公司以8億9,600萬元得標,並於94年1月3日簽約承作。而郭拱源、蘇貴猛、羅正旺、郭福齡、于中平、廖志聰、馮世墩、曾資凱及劉健榮等人分別明知華升公司承作前開工程期間屢有未依圖說施工偷工減料、遲誤工程進度、浮報工程款項等情事,不過在黃政哲、黃政宏、陳志良等人請託及交付賄賂下,與華升公司員工張世銘、汪海、康勝欽、田素萍等人,竟共同或分別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不法犯意,違背公務員服務法、交通部公路總局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等法令、高南處與昭淩公司間委託監造暨專業技術顧問服務工作契約等規定,隱瞞上開違約舞弊情事,並配合製作不實監工日報、竣工報告、竣工圖及估價、驗收、結算等文件,致華升公司獲得不法利益近達1億元,且生損害於公路總局對於工程估價付款管理之正確性。
============================================================================
▼ 黃政哲貪污億元,檢方求刑9年
[民視新聞] (2006年11月23日)
立委黃政哲涉及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第一標弊案,檢方22日偵結起訴,求處9年徒刑。
檢察官表示,黃政哲不僅利用立委身分施壓賄賂官員和顧問公司人員,還在工程中偷工減料、牟取暴力近1億元。
因此將擔任立委的華升公司負責人黃政哲,及交通部高南處處長郭拱源等16名官商提起公訴,並痛斥黃等人:「偷工減料行為實在很可惡。」 但黃政哲卻說︰不符事實。
========================================================
▲ 台聯黨決議︰黃政哲涉弊案、周玉蔻負面競選,統統停權3年
(記者羅暐智/台北報導) NowNews (2006年12月1日)
台聯中評會1日處理立委黃政哲涉弊案與周玉蔻案,都作出停權3年決議。中評會並建議黃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席次,以維護台聯形象;至於周,則建議她和黨籍立委與市議員候選人多溝通。
黃政哲表示,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民進黨都僅處以停權1年半,他涉及小案件卻被台聯下重手,停權3年還建議辭立委,他表示不解,也不清楚建議「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是什麼意思,他目前還不考慮請辭。
黃政哲涉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被檢方以行賄、背信、詐欺等罪嫌起訴,台聯中執會決議停權,移送中評會處置。
台聯今天中午召開中評會,並邀黃政哲列席說明。中評委莊柏林轉述說,黃政哲喊冤指出,他的委任律師與檢察官有過節,因此檢察官故意起訴他。
莊柏林也說,有中評委認為黃被起訴,應快刀斬亂麻、開除黨籍,有中評委建議停權處分;經過將近3個小時的討論,決定做出停權3年的處分。由於黃政哲擁有不分區立委身分,因此中評會建議黃在下會期開議前自動請辭,以顧及台聯形象
另外,中評會也討論周玉蔻案。台聯中執會以周玉蔻從事負面競選,攻擊謾罵同志與黨中央為由,開除周的黨籍。
莊柏林表示,周玉蔻雖指責黨內同志收受好處,但並未指名道姓,因此沒有到開除黨籍的地步,最後決議停權3年,並建議周玉蔻多和黨籍立委與市議員候選人溝通。
台聯中評會1日處理立委黃政哲涉弊案與周玉蔻案,都作出停權3年決議。中評會並建議黃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席次,以維護台聯形象;至於周,則建議她和黨籍立委與市議員候選人多溝通。
黃政哲表示,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民進黨都僅處以停權1年半,他涉及小案件卻被台聯下重手,停權3年還建議辭立委,他表示不解,也不清楚建議「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是什麼意思,他目前還不考慮請辭。
黃政哲涉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被檢方以行賄、背信、詐欺等罪嫌起訴,台聯中執會決議停權,移送中評會處置。
台聯今天中午召開中評會,並邀黃政哲列席說明。中評委莊柏林轉述說,黃政哲喊冤指出,他的委任律師與檢察官有過節,因此檢察官故意起訴他。
莊柏林也說,有中評委認為黃被起訴,應快刀斬亂麻、開除黨籍,有中評委建議停權處分;經過將近3個小時的討論,決定做出停權3年的處分。由於黃政哲擁有不分區立委身分,因此中評會建議黃在下會期開議前自動請辭,以顧及台聯形象
另外,中評會也討論周玉蔻案。台聯中執會以周玉蔻從事負面競選,攻擊謾罵同志與黨中央為由,開除周的黨籍。
莊柏林表示,周玉蔻雖指責黨內同志收受好處,但並未指名道姓,因此沒有到開除黨籍的地步,最後決議停權3年,並建議周玉蔻多和黨籍立委與市議員候選人溝通。
========================================================
▼ 涉案遭台聯黨停權,黃政哲:暫不考慮辭立委
(中央社 記者王家俊台北一日電) 2006年 12月1日
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黃政哲今天說,總統夫人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被民主進步黨停權一年六個月,他只涉小案,卻被台聯黨處以停權三年,處罰太重,暫不考慮請辭立委。
黃政哲因涉及高速鐵路台南沙崙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日前遭台南地檢署以行賄、背信等罪嫌起訴。
台聯中評會今天決議停權三年,並建議黃政哲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 黃政哲(不分區)下午受訪時說,吳淑珍涉及國務費案,民主進步黨處以停權一年六個月,他涉及小案件,卻被台聯下重手,停權三年還建議辭立委。
黃政哲表示,不清楚黨中央建議「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是什麼意思,依照台聯黨內規,似乎也沒有相關規定,他目前還不考慮請辭。
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黃政哲今天說,總統夫人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遭起訴,被民主進步黨停權一年六個月,他只涉小案,卻被台聯黨處以停權三年,處罰太重,暫不考慮請辭立委。
黃政哲因涉及高速鐵路台南沙崙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日前遭台南地檢署以行賄、背信等罪嫌起訴。
台聯中評會今天決議停權三年,並建議黃政哲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前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 黃政哲(不分區)下午受訪時說,吳淑珍涉及國務費案,民主進步黨處以停權一年六個月,他涉及小案件,卻被台聯下重手,停權三年還建議辭立委。
黃政哲表示,不清楚黨中央建議「自動請辭不分區立委」是什麼意思,依照台聯黨內規,似乎也沒有相關規定,他目前還不考慮請辭。
========================================================
▼ 涉工程弊案被起訴,黃政哲未辭立委,台聯黨週四處理
〔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2007年2月6日 (自由電子報)
台聯本週四將召開臨時中評會,處理遭檢方起訴的立委黃政哲是否續任不分區立委;黃政哲對此低調不願回應。
黃政哲因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案,於去年十一月廿二日遭檢方起訴並具體求刑九年;台聯中執會隨後決議予以停權並交中評會處理,中評會則於去年十二月一日決議將其停權三年,並建請黃政哲於下會期前,自行請辭不分區立委。
本屆立法院第五會期於二月一日開始,黃政哲已完成報到手續,黨中央昨發函於本週四召開臨時中評會,指黃政哲曾明確承諾於新會期前請辭,卻未請辭,應交由中評會處理。
黨中央對此不願多做說明。黃政哲本人也不願回應。不過,據了解,黃政哲已得知此事,認為此事已有決議,為何還要再議,且並未承諾自行請辭立委,對黨中央的舉動感到納悶。
有立委私下表示,黃政哲仍在起訴狀況,既然中評會已有決議,不了解為何還要再行討論,且當時是「建請」自行請辭,應無強制拘束力,一旦有不同的決議,恐將引起黨內爭議。
新任黨主席黃昆輝昨日開始赴黨中央上班,據指出,黨務人事調整部分已有腹案,這兩天將對外宣布;文宣部執行長和政策會執行長都將由女性出任。
黃昆輝今天中午也將與黨籍立委舉行便當會,討論中執委選舉事宜,也將討論李登輝前總統和台聯的主張受到爭議後相關處理狀況,擬定進一步對外說明的要點。
(註:黃政哲同時亦擔任開南大學董事長)
=============================================================================
黃政哲去留,考驗台聯黨主席 黃昆輝
[ 記者彭顯鈞/特稿 ] 2007年2月6日 (自由電子報)
黃昆輝甫就任台聯黨主席,就選擇棘手的問題下手,的確展現積極明快作風,但此舉形同挑動黨內敏感神經,是否衍生黨內風暴或新的矛盾,也許是台聯現階段另一個嚴峻考驗。
李登輝前總統日前的「出手」,果然引發高度爭議,各種揣測、討論不絕於耳,多數台聯立委錯愕之餘,只能統一口徑,不斷對外澄清台聯不變的立場。
事實上,基層支持者激烈反彈的程度,讓多位台聯區域立委驚恐不已,對於年底選情造成的衝擊,私下則高度憂心。
但是,台聯立委沒有選擇,現在只能護衛李前總統於嚴厲砲火中全身而退,一旦李前總統衝不過考驗,不但台聯無法生存,台聯立委的政治生命也等於提早結束。
台聯雖然暫時沒有「路線矛盾」問題,但內部始終隱隱存在「流派矛盾」;黃昆輝選擇優先處理「棘手問題」,考量的是黨務重整和重建形象,然而,是否因此激起流派矛盾,甚至觸動路線矛盾,對台聯和黃昆輝來說,無疑是另一個新的挑戰。
台聯宣示走一條新方向,已無回頭空間,新風貌的展現和黨務革新的實踐,必須有明快作為,黨內矛盾應該不是台聯最需要的東西。
台聯本週四將召開臨時中評會,處理遭檢方起訴的立委黃政哲是否續任不分區立委;黃政哲對此低調不願回應。
黃政哲因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案,於去年十一月廿二日遭檢方起訴並具體求刑九年;台聯中執會隨後決議予以停權並交中評會處理,中評會則於去年十二月一日決議將其停權三年,並建請黃政哲於下會期前,自行請辭不分區立委。
本屆立法院第五會期於二月一日開始,黃政哲已完成報到手續,黨中央昨發函於本週四召開臨時中評會,指黃政哲曾明確承諾於新會期前請辭,卻未請辭,應交由中評會處理。
黨中央對此不願多做說明。黃政哲本人也不願回應。不過,據了解,黃政哲已得知此事,認為此事已有決議,為何還要再議,且並未承諾自行請辭立委,對黨中央的舉動感到納悶。
有立委私下表示,黃政哲仍在起訴狀況,既然中評會已有決議,不了解為何還要再行討論,且當時是「建請」自行請辭,應無強制拘束力,一旦有不同的決議,恐將引起黨內爭議。
新任黨主席黃昆輝昨日開始赴黨中央上班,據指出,黨務人事調整部分已有腹案,這兩天將對外宣布;文宣部執行長和政策會執行長都將由女性出任。
黃昆輝今天中午也將與黨籍立委舉行便當會,討論中執委選舉事宜,也將討論李登輝前總統和台聯的主張受到爭議後相關處理狀況,擬定進一步對外說明的要點。
(註:黃政哲同時亦擔任開南大學董事長)
=============================================================================
黃政哲去留,考驗台聯黨主席 黃昆輝
[ 記者彭顯鈞/特稿 ] 2007年2月6日 (自由電子報)
黃昆輝甫就任台聯黨主席,就選擇棘手的問題下手,的確展現積極明快作風,但此舉形同挑動黨內敏感神經,是否衍生黨內風暴或新的矛盾,也許是台聯現階段另一個嚴峻考驗。
李登輝前總統日前的「出手」,果然引發高度爭議,各種揣測、討論不絕於耳,多數台聯立委錯愕之餘,只能統一口徑,不斷對外澄清台聯不變的立場。
事實上,基層支持者激烈反彈的程度,讓多位台聯區域立委驚恐不已,對於年底選情造成的衝擊,私下則高度憂心。
但是,台聯立委沒有選擇,現在只能護衛李前總統於嚴厲砲火中全身而退,一旦李前總統衝不過考驗,不但台聯無法生存,台聯立委的政治生命也等於提早結束。
台聯雖然暫時沒有「路線矛盾」問題,但內部始終隱隱存在「流派矛盾」;黃昆輝選擇優先處理「棘手問題」,考量的是黨務重整和重建形象,然而,是否因此激起流派矛盾,甚至觸動路線矛盾,對台聯和黃昆輝來說,無疑是另一個新的挑戰。
台聯宣示走一條新方向,已無回頭空間,新風貌的展現和黨務革新的實踐,必須有明快作為,黨內矛盾應該不是台聯最需要的東西。
==============================================
台聯黨立委 黃政哲因遭起訴請辭,林志嘉遞補
[ 人民網 2007年2月8日電 ]
“台聯黨”中評會今天開會討論黨籍“立委”黃政哲涉案遭起訴案,中評委、律師庄柏林會后表示,黃政哲表達為維護“台聯黨”形象,願意在“立法院”開議前提出辭職,中評會尊重並肯定他對“台聯黨”的貢獻。黃政哲是不分區“立委”,請辭后,將由“台聯黨”秘書長林志嘉遞補。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南地檢署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偵結高速鐵路台南沙侖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以行賄、背信、詐欺等罪嫌,對“台聯黨”不分區“立委”黃政哲提起公訴。“台聯黨”中評會去年十二月一日決議將黃政哲停權三年,並建議黃政哲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請辭。
因黃政哲於“立法院”新會期有辦理報到,與中評會上次決議有落差,“台聯黨”今天中午再度召開中評會討論。庄柏林會后表示,中評會與黃政哲充分溝通后,黃政哲表達為維護“台聯黨”形象,願意在“立法院”新會期正式開議前,提出辭職,中評會表示尊重,並肯定他對“台聯黨”的貢獻。
“台聯黨”中評會今天開會討論黨籍“立委”黃政哲涉案遭起訴案,中評委、律師庄柏林會后表示,黃政哲表達為維護“台聯黨”形象,願意在“立法院”開議前提出辭職,中評會尊重並肯定他對“台聯黨”的貢獻。黃政哲是不分區“立委”,請辭后,將由“台聯黨”秘書長林志嘉遞補。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南地檢署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偵結高速鐵路台南沙侖站橋下聯外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以行賄、背信、詐欺等罪嫌,對“台聯黨”不分區“立委”黃政哲提起公訴。“台聯黨”中評會去年十二月一日決議將黃政哲停權三年,並建議黃政哲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請辭。
因黃政哲於“立法院”新會期有辦理報到,與中評會上次決議有落差,“台聯黨”今天中午再度召開中評會討論。庄柏林會后表示,中評會與黃政哲充分溝通后,黃政哲表達為維護“台聯黨”形象,願意在“立法院”新會期正式開議前,提出辭職,中評會表示尊重,並肯定他對“台聯黨”的貢獻。
====================================================
▼ 獲取近一億元不法利益,前台聯立委黃政哲行賄無罪,但四官員重判
2008-09-12 中國時報 【洪榮志/台南報導】
前台聯黨桃園縣立委黃政哲家族經營的營造公司,標得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後,卻沒有按圖施工,反而施壓、行賄公路總局官員,獲取近一億元不法利益。雖然台南地方法院認定黃政哲行賄,但十一日卻判他無罪。對此檢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如何上訴。
承辦法官指出,雖然檢方查出黃政哲與胞弟黃政宏曾經行賄官員卅萬元,但因對方並未違背職務,因此根據法律只能處罰收賄官員,不能處罰行賄人,才判黃政哲無罪。
這起工程弊案,檢方原本起訴黃政哲在內的十五名被告,並均求處重刑,可是一審卻只有四名公務員被判有罪,分別是:收賄的公路總局高南區工程處第一工務段前段長羅正旺貪汙罪判刑七年半;後任段長郭福齡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半,減為九個月;經辦人員于中平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二個月、減為七個月;經辦人員廖志聰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減為六個月。其中,于、廖兩人還獲緩刑三年。
涉及舞弊的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九十二年八月由膺豐公司以十億一千多萬元得標,後來高南處及監工顧問昭淩公司以工程進度落後為由,與膺豐解約。
解約後,高南處改採「限制性招標」。當時擔任台聯立委的黃政哲,於是利用立法院交通委員的身分出面,並由家族經營的華升營造參與投標,最後以八億九千六百萬元得標,且在九十四年一月初簽約施工。
不料,華升營造得標後,卻沒有按圖施工,黃政哲兄弟反而透過也被判無罪的陳志良,以卅萬元向羅正旺行賄,經對方同意變更施工,此舉也讓該公司因偷工減料獲利近一億元。
前台聯黨桃園縣立委黃政哲家族經營的營造公司,標得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工程後,卻沒有按圖施工,反而施壓、行賄公路總局官員,獲取近一億元不法利益。雖然台南地方法院認定黃政哲行賄,但十一日卻判他無罪。對此檢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如何上訴。
承辦法官指出,雖然檢方查出黃政哲與胞弟黃政宏曾經行賄官員卅萬元,但因對方並未違背職務,因此根據法律只能處罰收賄官員,不能處罰行賄人,才判黃政哲無罪。
這起工程弊案,檢方原本起訴黃政哲在內的十五名被告,並均求處重刑,可是一審卻只有四名公務員被判有罪,分別是:收賄的公路總局高南區工程處第一工務段前段長羅正旺貪汙罪判刑七年半;後任段長郭福齡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半,減為九個月;經辦人員于中平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二個月、減為七個月;經辦人員廖志聰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減為六個月。其中,于、廖兩人還獲緩刑三年。
涉及舞弊的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九十二年八月由膺豐公司以十億一千多萬元得標,後來高南處及監工顧問昭淩公司以工程進度落後為由,與膺豐解約。
解約後,高南處改採「限制性招標」。當時擔任台聯立委的黃政哲,於是利用立法院交通委員的身分出面,並由家族經營的華升營造參與投標,最後以八億九千六百萬元得標,且在九十四年一月初簽約施工。
不料,華升營造得標後,卻沒有按圖施工,黃政哲兄弟反而透過也被判無罪的陳志良,以卅萬元向羅正旺行賄,經對方同意變更施工,此舉也讓該公司因偷工減料獲利近一億元。
========================================================
(1) Peter Huang (黃教庭) -- Son of the above accused 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