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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大學教師教學評鑑現況分析 2007.9 評鑑雙月刊第9期 文/吳佩真 -- 東吳大學教學資源中心教學評鑑研究組組員 張民杰 -- 東吳大學教學資源中心副教授兼教學評鑑研究組組長 根據教育部統計,96學年度國內大專院校有164所,相較於歷年出生率的下滑,大學院校持續面臨招生競爭的危機。為追求教學卓越,各校無不卯足勁,想盡辦法提升自身教學品質,而針對大學教師進行的評鑑活動,正是目前最夯的校際活動。 近五成一般大學 上網公布教師評鑑辦法 根據大學法第21條,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各校應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國內大學因大學法的修訂,紛紛擬訂所屬的教師評鑑相關辦法,以符應教育部的期待。各校所擬訂之評鑑相關辦法名稱雖不盡相同,但綜觀其辦法的目的及性質,仍屬大同小異,惟各校評鑑相關辦法的層級依各校的定位而有所差異。 由於大部分學校教學評鑑的相關規定乃依附於教師評鑑辦法中,本文先針對國內一般性大學(72所)所擬訂的教師評鑑相關辦法,依照各校相關辦法名稱、辦法中的評鑑對象、評鑑實施頻率、評鑑方式、合格分數、評鑑單位以及是否評鑑通過始得提出升等等項目,彙整如附件一。 另根據表一的統計資料可看出,截至今(2007)年8月6日為止,於學校網站有明確公開教師評鑑相關辦法的學校,占一般性大學總數的47.9%,比例將近一半。 表一 國內一般性大學上網建立教師評鑑相關辦法統計情形 教學評鑑為教師評鑑重點項目 各校的教師評鑑機制,除擬訂相關辦法外,亦會各別搭配獨具特色的配套措施。其中教學評鑑必定是各校建立教師評鑑的重點之一,以下即針對各校所建立的教學評鑑進行方式及相關配套作法進行說明: 評鑑對象著重專任教師 從附件一的資料,可針對評鑑對象、實施頻率、評分制度、評鑑單位以及通過始得升等等五項項目進行說明。從表二已統計的數據指出,大多數已擬訂的教學評鑑相關辦法中,近九成的學校,在教師評鑑制度的規劃上,仍著重在專任教師的評鑑,甚至有些學校強調「有支薪之專任教師」才需要接受評鑑,而少數未支薪的專任教師,則被排除於評鑑對象之外,如中央大學的教師評鑑準則。 表二 國內一般性大學教師評鑑方式統計情形(樣本數為34所) 此外,玄奘大學規定的評鑑對象,雖然亦限為專任教師,但是在其專任教師年度績效評量辦法中,主動將校長以及客座教授排除於評鑑對象名單之外;其他大部分的學校也多有因教學、研究傑出或年齡高,免除評鑑的規定,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等等。 依照職別決定評鑑頻率 再者,在實施頻率方面,大多數的學校,會依照評鑑對象的職別而有3-5年的差異,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成功大學等校,而依照職別區分實施頻率的比例,亦近九成。 多數授權學院自訂評鑑方式 其三,有三成五的學校在所擬訂的辦法中,明列教學活動量化的計分指標,以及訂出所謂的通過、有條件通過以及未通過的分數,如淡江大學於教師評鑑辦法中明訂,70分為通過、60至69分為有條件通過、60分以下為不通過。其他超過六成的學校,還是選擇授權各所屬學院自行規劃評鑑教師教學的方式。 多以「教師評審委員會」為評鑑單位 其四,有七成的學校仍然同意「教師評審委員會」為評鑑教師教學的當然單位。其他近三成未規劃「教師評審委員會」為評鑑單位的學校,選擇另外成立「教師評鑑專責小組」,抑或授權各所屬學院自行決定評鑑單位。 評鑑結合升等機制 最後,近六成的學校在教師評鑑相關辦法中,明訂教師須通過評鑑始得提出升等,而有三成八的學校,在其教師評鑑相關辦法中,並無法直接看出有結合升等的規定。 獎勵性措施代替懲罰性措施 大多數大學在規劃教學評鑑時,均以獎勵性措施代替懲罰性措施。各校在教學評鑑機制的運作上,獎勵教師教學成效較能迅速展現執行績效,並有帶動學校重視教學的效果。元智大學首開先例(於81年通過教師學年度績效獎勵辦法),其他例如國立交通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中興大學、致遠管理學院等,在其教師教學評鑑相關辦法上,都明定獲教學優良獎項,將可作為加分依據。國立交通大學更祭出獲選傑出教學獎,每次得加600點;獲選優良教學獎,每次得加200點的措施。 此外,東吳大學在規劃教師評鑑機制的同時,亦將過去已執行三年(91-94年)的優良教師選拔活動,擴大辦理分成二級,有優良教師及傑出教師,並調增獲獎比率,同時修正原有優良教師獎勵辦法為教師教學獎勵辦法。綜合上述,各校無不投注大量補助經費鼓勵教師重視教學,不再像過去大量資金只挹注在研究的情況。 學生評鑑教師機制 各校在教師教學評鑑項目中,屬於學生層面的,包括:教學成效(含學生課堂反應問卷分數)以及學生指導(含碩、博士生論文指導、帶領學生赴校外競賽、創新發明等)。由表三可知,在34所有擬訂教師評鑑相關辦法的學校中,有三成二將教學成效列入教師教學評鑑考核的項目之一;而有三成八的學校將學生指導列入教師教學評鑑考核的項目之一。 學生學習成效為教師教學的產出結果,因此,對於教師教學的評價,學生是有立場可以進行意見表達,然而問對題目也非常重要,國立清華大學就發展出授課教師可以自選題目來供學生施測的線上問卷,而東吳大學則於95年度將學生課堂反應問卷的題項,由原本的2個通用版本,依各院系性質的不同,改為11版本,期能讓學生更有效地對教師教學表達意見。 表三 國內一般性大學教師評鑑相關辦法中明列學生評鑑情形統計 由此可知,各校無不絞盡腦汁,在填答便利性、回收率、信度、效度上用盡苦心,使這項評鑑管道更加可靠和有效。 教師自評教學機制 評鑑最重要的目的是自我改善,因此教師自我評估相當重要,根據各校所擬訂的評鑑相關辦法中,教師個人的教學評鑑項目可歸納為下列四點: (一)教學出勤:約四成四的學校,明列出教學工作負荷量(含教師授課時數、出缺席紀錄以及班級平均人數等)為主要教學評鑑項目之一,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交通大學以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等校。 (二)教材內容:約二成四的學校,明列出教材內容為主要教學評鑑項目之一。而教材內容包括:教材研發編著及講義更新、授課大綱,如世新大學教師教學評鑑辦法之評鑑參考指標。 (三)教材上網:教材上網為近年來新興的教師教學評鑑參考指標,從表四的統計數來看,目前積極推廣教材上網,並且明定於教師教學評鑑相關辦法當中的,至少有3所,分別為中原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以及東吳大學等校。 (四)專業成長:專業成長方面,有二成的學校於教師教學評鑑相關辦法中明文指出,教師若參與校外研討會、讀書會以及參與教師專業成長研習,皆有助於教師教學評鑑加分效果,如亞洲大學的教師評鑑辦法。 此外,東吳大學為協助教師紀錄專業成長活動,開發教師參與專業成長活動平台,提供教師逐年紀錄參與的活動資料以及參與的時數,更方便教師有需要時,提供評鑑單位進行統計和佐證。 (五)其他:除了上述所列出的四項評鑑項目外,部分學校亦強調教師課務行政配合度(含授課大綱按時上傳、課程登錄、成績按時繳交、進度表未調課、協助監考、點名等等),如中國醫藥大學的教師評估辦法;亦有重視年資和鼓勵開設通識課程的,如國立高雄大學;以及著重教師建置個人教學檔案的,如東吳大學的教師學年度紀事(e-portfolio)。 表四 國內一般性大學教師評鑑相關辦法中明列教師自評情形統計 評鑑結果為續聘重要參考 根據各校公布於網路上的教師教學評鑑相關辦法,大多數的學校在教學評鑑結果的應用,主要可分為三項: (一)評鑑結果的資料大都提供予受評教師所屬「教師評鑑委員會」,作為升等、續聘、解聘、停聘、不續聘以及獎懲之參考,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師評估準則等。 (二)評鑑結果通過與否,可作為教師是否合於申請升等資格的門檻,如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等。 (三)評鑑結果優良的教師,將主動被推薦為教師教學傑出獎或教師教學優良獎的當然候選人,如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評鑑準則中之規定。 教師評鑑應有配套措施 近年因大學學費上漲,學生普遍認為大學教學品質應與學費支出成正比,在這樣的消費觀念下,大學不斷以各種措施來強調教學品質,是必然的現象。但是,各校如火如荼在進行教師教學評鑑的同時,或許也應正視受評鑑的教師,必須因為成為評鑑對象,而不斷進行資料彙集的工作,進而壓迫真正的教學準備時間。雖然大學教師的評鑑工作是必要的,但是評鑑工作卻不能淪為教師因追求資料完整,不斷花費時間在資料蒐集上。 因此,學校在確定進行教師評鑑的同時,也應有周延的配套措施,提供資料庫及線上化平台、完整的宣導及推廣作業,並把評鑑重心放在教師不斷地提升與改善教學品質、學生獲得更好的學習成效上,在增強教師便利性且有助於教學活動的前提下,教師教學評鑑更具意義和必要性。 附表一 國內一般大學教師評鑑相關辦法制度面統計情形 附表二 國內一般大學教師評鑑相關辦法教學評鑑項目整理 |
大學教學評鑑的新途徑―同儕評鑑 2007.9 評鑑雙月刊第9期 文/陳琦媛 -- 臺灣師範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博士後研究員 目前大學教學評鑑最廣泛的作法是由學生評鑑教師,在學期末的時候請學生填寫教學意見調查問卷,蒐集學生對於教師教學品質良窳的看法,作為協助教師改善教學或評斷教師教學成效的參考。學生評鑑教師受到廣泛採用,主要是認為學生為教師教學最直接的對象,學生對於受教品質的感想和意見,應有助於教師教學品質的提升。 學生評鑑教師 執行上有改進空間 惟大學生評鑑教師教學的資格和能力常遭到教師的質疑,包括這樣的作法是否違背尊師重道的倫理與師生角色的定位,以及大學生是否具備充分的專業能力和心智成熟度來擔任評鑑者之角色等。換言之,學生評鑑教師的專業性、公正性、周延性和客觀性等方面時有爭議。即使肯定學生具有足夠的能力和立場判斷教師教學的好壞,目前在教學意見調查的執行方法上仍有諸多問題,包括: 一、目前大學的教學意見調查,多採用同一版本的問卷來評鑑多類課程,然而,並非所有課程內容和教法都能符合單一版本教學意見調查問卷的題目,學生於填寫時會產生問題,調查結果也無法真實且正確反應課程教學情形。 二、教學意見調查之學生樣本無法掌握,認真填寫之學生亦未必能完整反應真正意見。1至5分之統計數據對於教師實質幫助性不大,而開放意見可提供教師具體的改善方向,但填寫人數卻過少,調查結果並非完整且具代表性。 三、目前大學所執行之教學意見調查,學生之評分標準易受課程難易、給分情形、教師要求和本身能力所影響,不一定客觀呈現實際教學良窳。 多元評鑑方式為未來趨勢 再者,教學是一個複雜的歷程,若只採用學生教學意見調查結果來評斷教師的教學並不是很妥適。評鑑應含括整個教學行為,包括教學前的課程準備、教學中的教學呈現以及教學後的學習成果三大部分,學生評鑑教師問卷多半只著重於教學呈現的過程,若全部採用學生評鑑教師的結果,作為評斷教師教學品質及升等等行政檢視的參考,恐過於狹隘。 若要讓教學評鑑令眾人信服,具有公信力,應採用多元評鑑方式,且評鑑的內容應該完整齊備,以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為依歸,而非僅只評斷其優良與否。因此,採用多元的方式以評鑑教學的多元面向,應是未來教學評鑑發展的方向。 同儕評鑑可協助改善教學 目前國外有些大學使用同儕評鑑協助進行教學評鑑工作,以取代過去過分依賴學生意見調查的教學評鑑作法,例如柏克萊大學致力倡導教師同儕之間的協助和評鑑,鼓勵教師主動邀請同事或資深的教師,至其課堂中觀摩教學過程,事後給予教學上的意見和回饋,提供改進教學的方向。主要的作法是由系所進行教學的同儕檢視,於學校中設有教育發展處,協助教師評鑑並改善教師的教學技巧,鼓勵教師觀摩其他教授的教學,從同事間獲得協助,並進行教學調整前後的評鑑以了解改善的成效。 此外,史丹福大學也預期同儕評鑑將成為未來教師教學評鑑的重點,其作法是組成課程觀摩委員會觀察教學,面談教師及學生,並評鑑課程大綱、教學內容和教學呈現方式,不只做批評性的評鑑,更著重於提供教學上的新想法以激發良善教學。由此可見,教師同儕評鑑可能是將來教學評鑑主要發展的評鑑方式之一。 需慎重規劃評鑑人員、方式和標準 同儕評鑑雖可有效提供學生評鑑無法取得的資料,並彌補教學意見調查不足之處。然而,要能夠擁有邀請其他學者至本身的課堂中評鑑教學,聽取其他學者對自身教學的評價,需具備高度的勇氣和度量。加上教授間未必願意去評斷其他人上課的良窳,且被評鑑場合的代表性、執行評鑑者的公平性及評鑑結果的運用方式,皆需慎重商議,若要運用同儕評鑑於目前國內大學的教學中,下列執行過程將面臨的問題需妥善規劃: 評鑑人員如何選擇? 由教師進行同儕評鑑,可能涉及教師間的相處問題,受到彼此人際關係良窳、資歷深淺、身分尊卑等原因影響評鑑之公正性,無法真實反應教學情形。再者,大學教師專業領域各不相同,分工細密,教學評鑑需由專業相同之教師負責,很可能因此造成教師工作負擔過重之問題。 評鑑時間和方式如何規劃? 若全部課程皆須由同儕教師至課堂評鑑教學,將會面臨評鑑委員和受評課程的時間安排問題,而且評鑑時間短暫且倉促,無法全面且深入了解教學內容和教學情形。包括評鑑時間應安排於課程前、中、後的哪個時段進入教室,較能完整了解課程全貌?如何評鑑較能減少教學的干擾?如何避免教學評鑑淪為單堂課程之教學演示等,都是需要周全考量的問題。 評鑑標準如何設立? 每位評鑑專業人員可能會受本身的偏好和所受教育模式的影響,因此,設立一套客觀且明確的評鑑標準乃重要且必然之事。於同儕評鑑過程中所採用的評鑑指標應包含哪些內容?如何評斷各個評鑑指標是否達成?各個評鑑指標的評分標準如何界定?皆是需慎重考慮的問題。 可從同儕審查教學授課大綱做起 由上可知,若沒有良好的規劃和配套,貿然實施同儕評鑑將可能面臨諸多的問題和反彈。應了解評鑑的主要目的乃在幫助教師有更好的教學表現,因此,建議先試著運用同儕評鑑於形成性評鑑中,從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的角度切入,而非馬上成為教師教學績效和表現評斷的方式。可先嘗試由同儕進行授課大綱的專業審查,給予教師授課大綱專業意見的協助,包括教師教材的選用、教學主題的選擇等等。這樣的作法可確保教師所選用教材主題的正確性、重要性和新穎性,亦可維持學生受教的品質,讓學生皆可學習到該專業領域必須修習到的知識內容。 待同儕評鑑的制度和風氣建立之後,再進一步運用到教材內容的專業評鑑,若教材內容的同儕評鑑也很順利,再慢慢推展到教師教學過程和教學表現的評鑑,甚至成為教師教學總結性評鑑的重要指標之一。 建立教學評鑑追蹤輔導機制 總而言之,要落實同儕評鑑,在教師觀念和心態的培養、學校制度和專業風氣的建立,皆需有萬全的規劃和配套,同儕評鑑始能完善實施,並發揮協助教師提升教學品質之正向功能。再者,應設立教學評鑑結果之追蹤輔導機制,促使教學評鑑確實發揮提升教學品質之功能。 |